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,取得《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并经注册登记的、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;高的证书,位列国家职业资格清单第50项,是由国家税务总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实施的职业考试。
符合报名条件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相应科目: 1.已评聘经济、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,可免试《财务与会计》科目。 2.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,可免试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》科目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,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:
(一)取得经济学、法学、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经济、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;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经济、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。
(二)取得经济学、法学、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学位);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经济、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。
(三)经济学、法学、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,可在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后,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。
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,不得报名。
1、税务机关——通过税务师考试的税务干部,可与注会、司法人才一样,进入各级税务机关人才库中。
职业方向:如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,可以在政府税务部门从事纳税征管和稽查等工作。
2、事务所——业务范围不变
职业方向:在税务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企(事)业单位中从事纳税筹划、税务代理、税务咨询、税务顾问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办理等。
3、企业及其他行业——社会认可度不变
职业方向: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业务的处理与审计,财务活动的预测、税收实务、分析与决策等。
考试科目为五科,即: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法(二)》、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》、《财务与会计》、《涉税服务实务》。
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。考全科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;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。